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2号)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不再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广西区内的经营主体可以通过访问“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免费申请获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二、个人或企业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本人或本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是否有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证明的,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信用报告,点选“信息打印”后得到的网页内容均附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水印,具有证明效力。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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