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关经营者和各相关单位:
为维护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全市各景点、餐饮、酒店、交通运输、停车场、商超等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四、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各景点要做好收费公示,严格规范内部餐饮、游乐设施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行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严格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和优惠政策。
六、古装旅拍等摄影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拍摄套装所包含的服装套数、底片数量、精修张数、加片费用等均应标示清楚,避免出现隐形消费。
七、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收费的纸巾、餐具要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并向顾客进行告知。
八、各宾馆住宿行业经营者线上线下应严格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商品(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平台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禁止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九、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
十、各类停车场经营者要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段等规定内容。
十一、各商超经营者在开展民生消费品、旅游商品促销活动时,应严格规范价格促销行为,除按规定明码标价外,还应醒目标明活动期限,不得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